虎门销烟指的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广东虎门镇,以运毒品烟草违禁品出口为主,从而谋取暴利的一段历史。在清政府管制下,吸烟和贩毒均属违法行为,但是这种非法行为却悄然获得某些官员和洋商的默许和支持。
虎门销烟开始于1906年,当时,同治帝下令禁烟,但香港仍然开放,广州和虎门自然也禁不住香港的引诱,于是,虎门镇港口海员开始把香港的烟草运到虎门,再转卖给广东、广西等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非法的交易得到了强大的生命力,且逐渐形成了规模。
虎门销烟的违禁程度和暴利收益带来的黑暗已经不亚于当今的毒品交易,其危害更是不言而喻,不管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应该予以打压的,那段历史也是值得我们铭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