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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第一千七百六十七条规定及其对物业管理的影响

来源:良璐杂文网

民法典草案第一千七百六十七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合法授权的管理方式下,以不低于按建筑面积或者住宅套型计算的人均服务时间累计分配服务资源,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执行。

条例的确立,将会有效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对于杜绝“小区乱象”,优化居家环境将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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